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 ( 示范文本 ) 》今天正式推出。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中广网北京3月20日消息(记者张立新)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和出境旅游组团社合法权益 , 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 规范出境旅游行为, 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 旅游者诚信消费 , 减少旅游合同纠纷, 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 ( 示范文本 ) 》今天正式推出。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司副司长黎晓宽从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角度对文本的推广提出了要求。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一起 , 以全国 1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合同为基础, 借鉴了台湾的《旅游定型化契约书 ( 范本 ) 》 , 专题调研了北京、广东、四川等省 , 分别召开了多次由管理者、经营者、旅游消费者等多方参与的座谈会 ,历时一年 , 修改了几十稿 ,形成了今天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 ( 示范文本 ) 》。该文本共七 章、二十四条和两个附件。
示范文本仅供我国境内 ( 不含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 )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组团旅行社 ( 以下简称 " 组团社 ") 与出境旅游者 约定全包价出境组团旅游相关业务事宜时使用。自助游和单项业 务委托 , 本示范文本不适用。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指出:做为旅游市场治本的一个手段 , 全国要统一大力推行出境游合同范本。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文指出 : 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业相关法规,根据出境旅游活动的规律制定的文本,明确出境游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各地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中, 要正确引导当事人使用和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 充分 发挥示范文本的作用, 规范、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避免霸王条款 , 有效减少合同纠纷。为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一个标准 , 为游客维护 消费权益提供一个武器。
中国出境旅游已有24年历史,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