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国家旅游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时间:2007年11月1日(四)至11月4日(日)
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规模:展览面积:42000平方米
设置标准展台:2000个
参展商资格:
旅游管理机构/协会、旅行批发商/旅行社、景点、航空公司、铁路、游船公司、租车公司、酒店/酒店集团、度假区、会议/展览中心、计算机预定系统、市场开发咨询机构、新闻媒体、其它相关旅游机构
作为参展商,您将得到:
1、会见众多来自世界各地的高质量买家;
2、参加两天紧凑的专业洽谈活动;
3、多场新闻发布会、研讨会,为您提供进一步对外推广自己产品、了解旅游界动态的机会;
4、数万公众到场参观您的展台;
5、精心安排的各项活动,使您在参展之余有机会同客户建立更密切的关系。
日程安排:
2007年10月29日(一) 09:00 - 17:30 注册/布展
2007年10月30日(二) 09:00 - 17:30 注册/布展
2007年10月31日(三) 09:00 - 17:30 注册/布展
14:00 - 15:00 组委会新闻发布会
18:30 - 20:00 CITM开幕式暨组委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欢迎晚宴
(海外买家和参展商代表)
2007年11月01日(四) 09:00 - 17:30 业务洽谈/业内人士参观
09:00 - 17:30 买家/业内人士注册
2007年11月02日(五) 09:00 - 17:30 业务洽谈/业内人士参观
2007年11月03日(六) 09:00 - 17:00 对公众开放
2007年11月04日(日) 09:00 - 15:00 对公众开放/17:00撤展
2007年11月05日(一) 09:00 - 18:00 撤展
注: 以上日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参展规定
一、组织者和管理者-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设有组委会,秘书处为组委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交易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参展资格确认―收到报名机构的申请书及全部费用,秘书处将发出书面通知,确认报名者的参展资格,《参展指南》、《展位确认书》和《展位分配图》等详细资料将一并寄出。
三、展台
1、分配―展台将按报名顺序由秘书处负责进行分配,秘书处保留调整展台位置的权利。
2、搭建―特殊展台搭建可由交易会指定搭建公司或参展商指定的搭建公司负责,参展商选用的非指定搭建商必须经过秘书处批准并缴纳5000元保证金后方可开始施工;
租用标准展台的参展商如要对展台进行装饰,必须由交易会指定的搭建公司负责。
3、租用-
①租用空地搭建特殊展台,每18平方米不得超过3个单位。各参展单位不得转让、转租展台、空地。
②租用空地搭建两层展台的参展单位,须再缴纳上层搭建面积×(每平方米空地价格÷2)的费用。该费用将在交易会秘书处审批设计图纸后,下发交款通知时缴纳。
③标准展台不允许合租。
四、参展人员
1、租用标准展台的单位,每展台最多可派4名参展人员;
2、租用空地自行搭建的单位,每租用9平方米最多可派4名参展人员;
3、未租用展台的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场。
五、退展
1、要求退展的单位,必须于2007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提出申请。
2、履行退展手续将扣除20%的退展费。
3、2007年7月1日(以邮戳为准)以后收到书面退展申请或未出席交易会的单位,不予以退款。
4、退款时银行所收费用将从所退款项中支付。所有退款将安排在2007年11月30日以后进行。
六、安全-参展商应严格遵守秘书处、主场搭建公司、展馆业主制定的参展规定以及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健康等法律、法规。
七、责任-组委会和秘书处不对参展商因任何原因而遭受的财产损失或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品丢失负任何责任。
八、其它
1、秘书处保留取消实际参展与报名身份不符的参展商参展资格的权利,有关费用不予退还。
2、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参展商,秘书处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终止其参展活动。
3、秘书处保留对本规定做临时修改和根据筹备实际情况随时制定新的补充规定的权利。
4、凡有意参展的单位也可登录www.citm.com.cn 在网上报名参展,同时可以查阅更多信息。
2007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展位预订申请书
预订截止日期:2007年6月30日
一、参展单位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职务:
二、展位预订
□标准展台:19100元人民币(2500美元)/9㎡(每个展台面积为3米×3米,至少租用一个展台。一个标准展台含四把椅子、一个洽谈桌、一个咨询台、一块楣板、地毯、两支射灯、一个废纸篓、一个电源插座及四个参展证。)
□空地租用:17200元人民币(2250美元)/9㎡(每9平方米为一个单位,至少租用2个单位)
凡在2007年5月31日前报名参展,并缴纳全部费用的机构,每9平方米可减少800元人民币/100美元展位费用。(以汇款凭证日期为准)
我机构共预订标准展台 个/空地 平方米,合计 元人民币/美元。
三、付费
我机构已于 年 月 日将参展费 元人民币/美元通过 银行电汇到以下指定账户(请附电汇单复印件):
开户名称:北京兴华旅展示有限公司
账 号:05815867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长安街支行
银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
我已阅读规定,我同意遵守规定内容。
签名: 日期
(授权签名和公司印章)
注: ﹡请将此申请书和汇款凭证于2007年6月30日前传真至交易会秘书处,以便确认展台。
﹡未收到参展费的展台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电汇时请注明:2007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参展费。
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秘书处
北京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304室 (邮编:100740)
电话:(86-10)65201304、65201331、65201333、65201334
传真:(86-10)65201332
E-mail: citm@cnta.gov.cn
http://www.cit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