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湖北和重庆的部分旅游公司向本报重庆记者站反映,称重庆市交旅集团即将进入巫山经营管理小三峡,他们担心一些优惠和奖励政策能否兑现,同时他们也希望在巫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助下,得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优惠和奖励。
据悉,重庆巫山“小三峡”景区是目前重庆市两大国家5A级景区之一。但就是这个众人倾慕的“小三峡”景区,在重庆乃至湖北宜昌市的旅游市场上风波不断。
2005年8月,由于一个总代理协议的签订引发众旅行社及大多数游船公司的抗议和反驳。2006年“小三峡”旅游市场逐步走向平稳、有序,重庆、宜昌各大小旅行社及巫山县政府皆大欢喜。可是,今年2月8日,一纸《巫山小三峡营销代理协议》,又在这个已经趋于平静、规范的旅游市场上掀起了波澜,使湖北宜昌、重庆的相关旅行社及游船公司从业人员忿忿不平,他们纷纷质问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2005年出现的风波刚刚过去,怎么现在又出现这样类似的风波?记者为此进行了多日的调查采访。
旅行社的不满
今年3月,记者在湖北宜昌市分别采访了宜昌市峡江观光游船管理有限公司、宜昌旅行家国际旅行社、宜昌市康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多家游船公司,这些公司及旅行社的有关负责人都一致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早在今年2月8日,重庆巫山县小三峡旅业有限责任公司就与宜昌阳光旅行社等单位签署了《巫山小三峡营销代理协议》,协议明确了由宜昌阳光旅行社等单位每年组织完成18万人的“小三峡”景区游客人数任务,在该景区挂牌价150元/人的基础上,他们将享受县政府对外公布的结算价120元/人,并享受16免1政策(免风景资源费55元),如果完不成18万人的游客量,那么差额人数按65元/人收取赔偿金后视为完成代理任务,在120元/人的结算价基础上,按18元/人奖励。
“他们签了这个协议,我们其它旅行社及船方如果组织游客到巫山‘小三峡’景区游览,就只能按150元与重庆巫山县小三峡旅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结算,不能享受其它的一些正常优惠政策,我们2006年组织的游客比对方多出1万多人,为什么今年不允许我们签订协议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宜昌市峡江游船有限公司的唐春经理气愤地说。
据唐经理介绍,今年1月12日,在重庆巫山县政府组织的新春联谊会上,新上任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承诺,进入巫山的各游船及旅行社,一律继续享受2006年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小三峡景区门票收入分配及奖励方案政策。与会人员非常高兴并予以赞同。但在会后不到一个月的2月8日,就出现了重庆巫山县小三峡旅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宜昌阳光旅行社等单位签署了《巫山小三峡营销代理协议》而买断了小三峡旅游的经营权,这个协议引起了宜昌大小几十家旅行社及游船公司从业人员的不满。
还让唐春等各旅游行业负责人不满的是,当初以上两家签订的代理协议,是巫山旅游局及巫山旅业集团负责人到宜昌与阳光旅行社签订的,其他旅游企业概不知情。
宜昌市峡江观光游船管理有限公司的另一位李姓负责人也说出了他们的不满:当初政府新任领导已经明确表态,今年的所有政策不变,为什么事后会出尔反尔?那么即使是签订代理协议,为什么不能面向旅游市场实行招标,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实施协议的签订?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3月5日,他和几个从事旅游行业的代表到重庆巫山县找到主管旅游的县委常委、副县长郑云山,询问以上协议的签署为什么没有公开面向市场招标。郑称是市场行为,与政府无关。
相关官员的表态
记者在宜昌随旅游团乘重庆三峡轮船股份有限公司“燕山”号游船来到巫山3码头。记者在这里看到,巫山县小三峡旅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带着小三峡景区游船向“燕山”号游船负责人表态,所有游客均按150元/人结算,现场交钱结清后才许游客上小三峡游船,“燕山”号游船负责人在交了2万多元后,游客们才得以登上小三峡景区游船继续旅游。